
近日,《广州市关于推进低效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发布,鼓励支持实施低效楼宇更新提升,推动市场向活、产业向新、经济向强。此前,广州曾发布低效楼宇更新提升典型案例,助力以点带面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项目改造,共同唤醒城市核心区域“沉睡资产”。
政策围绕明确对象、简化审批、功能转换、标准优化、资金支持、国企带动、运营提升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措施,力求盘活存量商办空间、为促进产业载体升级起到关键支撑作用。
《意见》提出要着力消除安全隐患,升级老旧设施,提升能源效率,降低空置率。广州鼓励国企积极参与低效楼宇盘活,发挥带动作用。
《意见》的出台,标志着广州市低效楼宇更新进入了系统化、精细化推进的新阶段,是城市发展方式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转变的重要导向。
畅通实施路径,简化审批流程
广州市支持采取局部拆建、外立面整饰、修缮排危、公共空间或环境整治、配套设施和消防设备完善、内部装修改造、空间布局优化等方式开展更新提升。同时,支持多元主体参与更新:鼓励物业权利人及其委托方作为实施主体,开展更新提升工作。
根据《意见》,广州支持通过产权收购、产权置换、权益入股、租赁托管、合作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归集物业权益,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参与低效楼宇更新改造与运营服务,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。
《意见》提出,发挥国企示范带动作用。加快推进市、区属国有企业自有物业更新提升,将完善业态、提高出租率等纳入工作目标。鼓励国企优化市场化招商决策机制,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前提下,赋予运营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权。支持国企依据项目有效批复文件延长物业租赁期限,最长不超过20年。深化国企在运营管理、招商引资等方面的能力建设。
广州鼓励建立低效楼宇更新工作动态台账和便捷申报通道。各区建立本区低效楼宇动态管理台账,涵盖建筑年代、使用状况、产权、安全等信息,开展楼宇体检评估,为精准施策提供支撑。鼓励各区探索构建数据驱动的全周期管理机制,对楼宇数量、入驻企业、物业服务及配套设施等核心信息进行动态维护与智能分析。
《意见》明确,推行实施方案一站式联审联验服务。由实施主体编制低效楼宇更新实施方案,方案应包含更新内容、功能转换或临时利用需求、设计方案、实施计划等。各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方案联合审查。各区做好项目全周期服务与动态监管。对于简易装饰工程,可按本市相关规定实施备案管理,简化手续。
支持产业发展,延续用地需求
广州市支持功能转换与临时利用。在保障安全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前提下,对于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5年,符合一定条件的低效楼宇,支持其功能转换或临时利用为科技创新、研发设计、保障性租赁住房、养老、酒店、文娱、医疗健康等。
其中,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用于发展国家支持产业、行业的项目,可依法依规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、继续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的过渡期支持政策,无需缴纳土地年收益。过渡期满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、履约监管要求,且符合存量建筑用途转换正面清单的,可办理永久转换相关手续;或申请临时使用延期(每次延期不超过2年,连同首次批准的期限在内总年限不超过15年)。
广州推动街区融合更新与品质升级。鼓励“楼宇—街区—商圈”联动更新,促进存量资源整合与成片提升。结合楼宇更新,统筹优化街区公共空间、绿化景观、慢行系统与城市家具,鼓励开放楼宇底层及附属空间,支持商业外摆、休闲活动及夜间经济发展,整体提升街区活力与品质。
为支持更新实施,《意见》提出低效楼宇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、连廊、无障碍设施、电梯、停车(含电动自行车)充电等配套设施用房的,可按规定不计入容积率。鼓励产权人利用现有房屋场地,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场所转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。
低效楼宇更新要提升片区综合运营效能。《意见》规定,市、区两级可探索建立片区更新实施运营平台,统筹推进片区功能性项目建设与长效管理,推动楼宇与片区整体更新、统一运营。通过专业化运营赋能,全面提升片区及楼宇在绿色运维、智慧管理、物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水平。
在更新提升过程中,支持品牌塑造与价值提升。引导楼宇更新改造聚焦特色化、品质化发展,通过引入知名品牌、首店、旗舰店、体验中心,打造体验式、沉浸式消费场景,塑造主题鲜明、运营专业的特色楼宇品牌,提升楼宇资产价值与区域影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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